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规 范 总目录 问题反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示例


相关技术资料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示例(灯具监控型(e-bus/10-11)及回路监控型(e-bus/00-01))
注:
1.本图为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示例,适用于灯具监控型(e-bus/10-11点式系列)及回路监控型(e-bus/00-01段式系列)。
2.本方案中,上述两种系统均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消防应急灯具组成。两者的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分别使用10-11系列或00-01系列,消防应急灯具分别使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灯具和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灯具。两种系统的设备选型表见本图集第84页。
3.系统监视:灯具监控型系统中,应急照明控制器按点位控制和显示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灯具的工作状态(灯具的亮/灭及指向)及故障类别;回路监控型系统中,应急照明控制器按点位控制和显示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工作状态及故障类别,按箱或回路控制和显示灯具的工作及故障状态。两种系统均按照《规范》附录A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图形显示装置。
4.联动控制:火灾确认后,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宜用I/O接口)在1s内发出联动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在接受指令后,按《规范》第4.9.2条要求将全部区域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在5s内一次性同时转入应急(点亮)状态。
5.灯具监控型系统带有动态疏散应急预案模式时,采用I/O或串行数字接口在2s内发出关联起火防火分区的信号。5s内完成相应标志灯状态调整。指令完成后发出相应反馈信号。
6.图形显示装置可为消防应急照明和指示图形显示装置或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7.设备选型及线路保护措施、缆线选择等由设计人员确定。
8.第82页~84页内容根据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设备系统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

相关技术资料
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示例(回路监控型(EL-S-CSB))
注:
1.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安全电压DC24V型应急照明箱及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标志灯组成。
2.系统监视:应急照明控制器按点位控制和显示应急照明配电箱工作状态及故障类别;按箱位或回路位控制和显示灯具的工作及故障状态。并按照《规范》附录A上传图形显示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配带的蓄电池(初装容量)不低于3h应急监控用。
3.联动控制:火灾确认后,由消防联动控制器采用I/O接口在1s内发出联动信号,应急照明控制器在接受指令后,按4.9.2条将全部区域消防应急照明灯在5s内一次性转入应急(点亮)状态。指令完成后发出相应反馈总信号。
4.设备选型及线路保护措施、缆线选择等由设计人员确定。
 
 

目录导航